9月7日,山东潍坊市中级法院对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王建军受贿案进行一审判决,王建军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剥夺终身政治权利,所有个人财产被没收。追缴他所受贿赂及相关收益的资金将上缴国库,未足额部分将继续追讨。
审理发现,王建军自2005年起至2019年期间,利用担任多个职务的便利,为企业在上市、融资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累积金额达9340余万元。法院裁定其受贿金额特别巨大,致使国家和公众利益遭受严重损失,因此依法判决。
虽然王建军在案后主动供述并交代部分未被掌握的受贿事实,法庭考虑到其认罪悔过及部分赃款已被追回,决定从轻处罚。这起案件于2026年6月10日公开审理,期间检方提供证据,王建军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庭审有20余名公众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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